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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成货运险共同海损的必要条件

来源:中国货运保险网 发布时间:2018-10-17 已有3012人阅读

共同海损,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,船舶、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,为了共同安全,有意地、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、支付的特殊费用。由此可见,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有以下几个:

1、涉及的财产必须是海上财产。即船舶、船舶所载的货物或其他财产。

2、涉及财产不须处于实际危险之中。即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已经发生。想象的或将要发生的危险不算实际危险。

3、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人为的、有意的。

4、必须是为了船、货的共同安全。不存在共同的利害关系,不构成共同海损。

5、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合理的。

6、所采取的措施必须是非常性质的、特殊的。

7、整个共同海损行为必须是成功册,有效果的。如果同一航程中的财产遭受全损,获救价值为零,共同海损的基础就随之消失。

以上构成共同海损的条件是一个整体,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共同海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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