向保险公司提请赔偿时,应携带下列有关证明:保险单(凭证)、运单(货票)、提货单、发票(货价证明);承运部门签发的货运记录、普通记录、交接验收记录、鉴定书;收货单位的入库记录、检验报告、损失清单及救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费用单据。
另外,如果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,应当由承运人或其他第三者负责赔偿一部分或全部的,还需要携带向第三者提出索赔的书面材料及诉讼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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