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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险后要注意哪些方面?

来源:中国货运保险网 发布时间:2018-01-10 已有11703人阅读
(一)出险通知
无论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前出险或货物运抵目的地以后出险,被保险人/收货人一经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受损,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保单载明的检验代理人。
(二)及时采取施救措施
被保险人/收货人有义务对受损货物及时采取合理的施救、整理措施,以避免损失扩大,将货损减小到最低程度。
(三)申请检验
被保险人/收货人应当及时申请保单载明的货损检验人进行货损检验。但对于整件短少的货损,以及货损数额很小,申请检验所花费的费用很可能高于货损本身金额的案件,被保险人/收货人可以不申请检验,而直接向责任方索取其书面签认的货损货差证明。
(四)向责任方提出索赔,保护追偿权。
对于涉及第三者责任的货损,被保险人/收货人应立即向责任方索取责任方签认的货损货差证明,并以书面形式向责任方提出索赔,以保护保险人的追偿权益。
(五)收集并提交必要的索赔单证
为使索赔尽快得到处理,被保险人/收货人还应及时向保险人提交下列索赔必要单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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